2020年舒城县计划开发438个适合高校毕业生和16-24岁失业青年的就业见习岗位,用于吸纳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16-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,见习期间为3至12个月。舒城县就业见习基地认定条件是什么?申报材料有哪些?见习补贴的标准是什么?
舒城县就业见习政策解答:15855137731(微信同号),0551-65300128
舒城县见习补贴的标准和申领、发放程序
(一)补贴标准。见习期间,见习单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(其中县财政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见习补助)。见习期间,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均100元(一次性),见习指导费人均200元支付给见习单位(一次性),所需资金从县就业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。
(二)申报程序。见习基地在完成当年度(就业见习年度是指当年7月初至次年6月底)就业见习期间,按季度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就业见习补贴。
舒城县就业见习基地认定条件
(一)在我县内依法成立(注册)、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,可申报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。县人社局2018年-2019年已审核确认并予以授牌的县就业见习基地不再重新申报。
(二)见习基地申报具备以下条件,方可申报就业见习基地:
1、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,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,并对就业见习工作有积极性;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高校毕业生和16-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的岗位。
2.有专门的见习指导老师,完备的见习管理制度、见习计划和考核制度。
3.能够按时为见习生发放基本生活补助、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。
4.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人员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,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人员50%以上的见习单位,根据吸纳见习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。
舒城县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材料
县人才服务和公共就业局负责受理见习基地的申报工作。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:
1.舒城县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报告;
2.舒城县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(一式两份);
3.舒城县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;
4.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;
见习基地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9日。申报材料经县人才服务和公共就业局初审后,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,并将认定结果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。
舒城县就业见习申请
(一)见习对象。在本地办理求职登记且有就业见习意愿的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(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)和16-24岁失业青年均可向县人才服务和公共就业局提出就业见习申请,每位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。
(二)申请程序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-24岁失业青年向县人才服务和公共就业局申请,申请时需填写《舒城县就业见习申请表》并出具身份证、学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。